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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大量购买走私雪茄欲发财,不料被送入监狱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9日 台山律师  
3嫌犯在网上购买了大量走私雪茄烟,然后在我市开设实体店进行销售,本想大发横财,没想到却将自己送进了牢房。市检察院一分院今天下午传出消息称,涉案的 3嫌犯已被批捕。据悉,该案系我市首例利用网络购买走私雪茄烟进行非法经营的案件,是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在侦办全国范围内利用互联网销售假、私卷烟特大网络案中发现的一起犯罪案件。
  据介绍,2007年底,朱某在淘宝网上认识了一珠海卖家,通过qq联系后得知,该珠海人手中有大量各类品种的走私高档雪茄烟。感到有利可图的朱某便与好友邓某商量,想合伙一起来赚钱。2008年下半年,二人共同出资在渝北区新牌坊附近开了一家烟店,并邀约沈某参与经营管理该店。朱某和邓某通过淘宝网向卖家何某以低价购买了大量进口走私雪茄烟,二人在明知烟店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能销售卷烟的情况下,仍在烟店销售进口走私雪茄烟和国内高档卷烟,并聘请员工向市内的酒吧、夜总会推销进口走私雪茄烟。后执法人员在烟店现场查获各类国产高档卷烟和走私雪茄烟,价值4.7万余元,该店非法销售的卷烟帐目金额已达10 余万多元。
  目前,此案仍在深挖细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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