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江西“东门帮”头目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9日 台山律师  
  曾横行江西省万载县10余年的“东门帮”首脑王民勇、陈兆勇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日前已被依法执行死刑。2月3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在江西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做工作报告时,正式确认上述消息。
  2006年12月12日,万载县中医院住院部9号病房一名患者在病床上遭人刀砍、枪击身亡。一年半后,随着该案主犯、“枪手”等人相继落网,建国以来万载县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东门帮”随之土崩瓦解。
  2009年6月9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横行万载县的该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进行了宣判,两名头目王民勇、陈兆勇被判死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报告人王民勇、陈兆勇死刑,其他17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的刑罚。
  据介绍,以王民勇、陈兆勇为首的“东门帮”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干预民事纠纷、强行入股沙场、垄断冬笋收购价格等方式获取巨额非法收入。
  “东门帮”先后在万载县境内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一系列犯罪活动,致2人死亡、8人轻伤,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All Right Reserved 台山律师
Copyright @2013-2013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16001370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