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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写作要点:合同签署

发布时间:2015年5月29日 台山律师  
 
  签字页:
  在附件之前或之后
  与合同的正文相照应
  实践中要注意的问题:
  形式:
  格式统一
  合同原件的份数
  姓名和名称应该书写正确
  内容:
  在当事人签字前应该最后做一次校对
  确认签字人的签约权
  盖章或盖印?
  签字页的具体位置在不同国家有不同惯例。在美国,签字页通常是紧接在合同正文之后,在附录和附件之前;在英国,通常正文之后是附录和附件,最后一页才是签字页。不管以何种方式签署,均应确保签字页与合同内容联系在一起,防止某一方在合同签署后,再增减页数或合同条款。在中国,通常当事人在正文和附录的每一页上进行草签,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做法。
  确认签字的效力对在中国签署与履行的合同至关重要。对于较重要的合同,通常是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也可以由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其他人签署,或者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合同章或公章。外国公司与中国公司的做法存在诸多不同,其最大的区别是外国公司通常没有合同章,在合同上盖章也不是他们的惯常做法。代表外方签字的人,其签约授权的情况有时非常复杂,因为有可能公司章程规定某一个职位的人可以代表公司签约,也有可能是董事会通过决议授权某人签约,还有可能是公司内部专门有关于签约权的政策。在很多交易中,如果两方当事人之间比较熟悉,有长期业务往来,交易本身是双方正常业务往来的一部分,对声称有权签约的对方代表,可以根据“表见代理”的原则认定其可以代表对方公司签署合同。在一般的交易中,当事人可以就签约人的授权设立陈述与担保条款来保护自己,但在重大交易中,通常不能仅仅依靠对方做出的陈述和担保,因为这样做风险较大,即签约人虽然在合同中陈述和担保有此授权,实际上却没有,同时又找不到证明其确有授权的强有力的证据,那么要确定该合同的效力事实上就比较困难。为了给己方当事人提供额外的保护,律师还可要求对方法定代表人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证明对方法定代表人对签约人的授权。
  在中国,出具授权委托书通常比较简单。如果董事长签署了一份给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就可以证明签约之人已获得了相关授权。但在外国公司,仅有董事长的授权还不一定能完全证明签约人获得了适当的授权。有些外国公一司的章程规定,代表公司签署合同的授权委托书通常需要两名董事会成员或者两名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方为有效,有时还进一步要求签署授权委托书之人证明他们确实在公司担任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而且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字确实是其本人的签字,甚至还可进一步,要求公司秘书出具证明,证实这些人确实有权签发授权委托书等。实践中,律师具体要求采取上述哪些步骤取决于项目本身的重要性,一般项目没有必要花费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只有在涉及重大项目时,才考虑实施这些步骤。

延伸阅读:合同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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