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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低价卖掉价值百万门面房 男子诈骗获刑八年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6日 台山律师  
一朱姓男子,因赌博欠下巨债,虚构自己单位所有的门面房对外出卖的事实,将单位价值一百余万元的房产,竟然私自以20余万元的低价卖给承租户,骗取钱财,触犯了刑律。12月10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玉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违法所得全部追缴。

  朱玉斌从2004年6月至案发在淮南东华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潘集物业管理处某物业办上班,倪某、解某、孙某分别承租该物业办的门面房从事经营,朱玉斌负责收取房租费。2006年10月至2007年2月期间,其因赌博欠下别人一百多万元赌债,无力偿还,便产生了骗取承租户倪某、解某、孙某三人钱财的想法。随后其谎称该物业办门面房要对外出卖,骗取三人的信任,接着以卖房为名,将价值100余万元的六间门面房以22万元的低价“卖给”三承租户,双方也没有签房屋买卖合同,朱玉斌仅向三人出具了加盖公章的收据,但该公章在该单位早已经作废。朱玉斌骗得22万元钱款后潜逃外地,并将该款全部挥霍。三承租户得知情况后,后悔莫及。2011年8月22日,朱玉斌到公安机关投案。

  潘集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玉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2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朱玉斌案发后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由于其所骗取多人钱财被其全部挥霍,不能返还被害人,故对其酌情从重处罚。

  法官提醒大家:购买房屋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出售方关于售房的真实情况,购房时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等合法手续,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只言片语。“天上不会掉馅饼”,购房需谨慎,切莫仅仅贪图便宜,否则就有可能落入别人精心设计的骗局,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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