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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帮买廉租房 诈骗六万获刑

发布时间:2018年1月10日 台山律师  
男子张某以能够帮助办理廉租房申请为由,诈骗李某6万余元。近日,通州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罚金2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8月至2011年12月间,张某以帮助李某在本市通州区梨园镇申请廉租房为由,多次骗取李某共计6.6万元。

  庭审中,张某称其表嫂在政府的住房办工作,所以别人就托他办理廉租房。审理期间,他的家属代为退赔李某两万元。鉴于张某主动投案、现已退赔赃款2万元,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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